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總統公布《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》,歷經多年籌備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於二〇一八年正式成立,除持續推動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的典藏、研究、展示、教育推廣及國際交流工作外,亦擴大支持各種人權議題及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,展現臺灣追求落實民主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。二〇一九年,人權館成為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(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s–Asia-Pacific),與國際人權思潮接軌,促進民主與人權理念的推廣及深化。